新聞發布
我市落實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政策 切實兜牢民生底線
日前,記者從廊坊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廊坊市低保邊緣家庭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了《廊坊市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試行)》,規范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初步形成了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認定為核心,逐步向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延伸的救助體系,推動全市社會救助向多層次、梯度化發展,從福利捆綁“斷崖式”救助向有溫度、有坡度救助的轉變。
據介紹,按照《廊坊市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規定,低保邊緣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低保邊緣家庭應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和資格認定。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經調查核實、信息核對、公示等流程后,由縣級民政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將符合條件的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進行公示,隨后發放低保邊緣家庭證,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市民政局發現并審核認定低保邊緣家庭主要是通過困難群眾個人主動申請,由鄉鎮受理申請后進行相應審核確認程序。另一種方式是由各級經辦人員和社會力量等主動排查主動發現,排查主要針對失業人員、重病重殘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低保邊緣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暫不符合低保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群眾、經救助后自身發展能力仍然不足的困難群眾、受疫情等其他特殊因素影響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和其他本轄區內重點關注對象等9類人群。
據了解,目前低保邊緣家庭可享受的專項救助政策主要有四項:一是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可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二是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可以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醫保部門將低保邊緣家庭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四是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低保邊緣人口階段性新增納入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保障范圍。我市住建、人社等其他部門正準備出臺相關專項救助政策。